| 【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8-09-05 |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实施日期】 | |
| 【法规层次】 |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 【文 号】 | 财税〔2018〕93号 | 
| 【首选类别】 | 税收制度 | 【次选类别】 |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 【关 键 字】 | |||
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