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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8-04-20

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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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地税局、省残联、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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