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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侨农场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闽地税政二[2001]48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01-11-1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侨农场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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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1-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接省政府办公厅2001年11月6日函件称:"'十五'期间免征华侨农场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再继续执行".因此,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我省华侨农场及其所属企业和单位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各有关主管征收机关应及时将其纳入企业所得税管理。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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