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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工作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地税检[1997]10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7-01-05

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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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1-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各区、县地税局、各分局成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举报中心设在税务检查科,同税务检查科合署办公。

    二、为保证我市地税系统举报中心全面开展工作,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明确了举报中心工作的性质、职责,举报案件受理的范围以及有关工作的要求。这对指导各级举报中心开展工作,理顺同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举报工作程序将起到积极作用。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规程》,并贯彻执行规程中的具体办法。

    三、各区、县地税局、各分局对举报中心的成立应以不同的形式进行宣传报导,不断扩大举报中心的影响。

    四、各级举报中心牌匾由市局统一制作;举报中心印章由各区、县地税局、各分局举报中心自行按规定刻制。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凡市局制定的有关信访规定中涉及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的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程有抵触的,均按本规程执行。

 

    一九九七年一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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