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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073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0-04-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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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4-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3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0年4月1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23日   财税字[200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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