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做好外贸出口铁路运输统计工作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1993]外经贸运函字第62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3-06-1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外贸局,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
为了加强外贸出口铁路运输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每月外贸出口铁路运输计划执行情况,更好地挖掘内部的潜力,提高车皮计划的兑现率,现统一印发统计表格格式,并将填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凡申报铁路运输计划的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将每月计划执行情况上报部运输司;
2、各单位统计数字应实事求是全面而准确,不得漏报、谎报;
3、统计数字必须按我部文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报;
(见附件一、二、三)
4、统计表应于每月五日前上报;
5、请在统计表中详细写明车皮落空原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