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
现将财政部(92)财农字第144号文件“关于森工企业贯彻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从发文之日起按此文件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森工企业贯彻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