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财政部关于京九铁路耕地占用税纳税人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农税字[1993]15号
法规类型 100114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3-04-07

财政部关于京九铁路耕地占用税纳税人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1993-04-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山东省财政厅:

    你厅鲁财农税字〔1993〕第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耕地占用税“谁征地、谁纳税”的规定,同意你厅意见,京九铁路占用耕地,应由办理征地手续的各铁路工程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应按其实际占用面积征税。请做好征收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