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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1]10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2001-01-16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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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1-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0]207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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