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环审[2014]176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3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4-07-15

关于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14-07-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交〈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请示》(广核运〔2014〕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北侧新建一座贮存应急设备的库房,主要用于存放应急移动设备及有关物资。该库房位于地上一层,建筑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11米。

  你公司提交的《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可以满足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要求。环境影响分析表明,在落实登记表所描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登记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14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