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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房屋恢复征收契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吉地税农字[2001]78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吉林 发布日期 2001-04-26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房屋恢复征收契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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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4-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房屋恢复征收契税的通知》(财税[20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各级机构购买办公房屋恢复征收契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契税征免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123号)到期停止执行。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用房恢复征收契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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