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湘财税〔2013〕64号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湖南 | 发布日期 | 2014-02-27 |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3〕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