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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95年第2号[失效](2006.3.30)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1995]2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5-0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95年第2号[失效](200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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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02-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现就发行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票面年利率为14.5%,从3月1日开始发行,3月20日结束。

    二、无记名国库券由证券经营机构承购包销后向社会公开销售,各类投资者均可购买。

    三、无记名国库券发行结束后可以上市流通,但不记名,不挂失。

    四、无记名国库券从3月1日起开始计息,采取单利方式,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实行保值贴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9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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