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享受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财税[2000]10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0-12-24 |
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市财政局:
《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是中共中央宣传部管理的报刊,属于享受宣传文化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据此,同意对《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按照《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78号)的规定,享受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