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47 | 发文文号 | 沪地税流[2002]364号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2-08-30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财税[20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