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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147 发文文号 沪地税流[2002]364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2-08-30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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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8-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财税[20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OO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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