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 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国税进发[1995]3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1995-08-22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360号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 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 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