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0]2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00-01-03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0-01-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83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1999年12月3日国税函[1999]830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大连中海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外派劳务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大地税函[1999]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为境外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的规定,对境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