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粮价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财预[1992]651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0 |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2-05-20 |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劳动局:
现就粮价补贴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由国家供应统销价定量口粮的,每人每月可补贴5元。
二、已参加本市城镇临时工养老基金统筹,现退休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贴费的临时工,可发给粮价补贴5元,在临时工养老统筹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