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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9]29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9-05-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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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5-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营业收入时间确认的请示》(苏国税发[1999]19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纳税人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除国家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一般应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出版企业预收书报款,应按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处理,在书报发出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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