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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市地税发[1998]11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陕西 发布日期 1998-06-10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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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6-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112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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