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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市地税发[1998]11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陕西
发布日期
1998-06-10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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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112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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