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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银川市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宁财(税)发[2001]826号
法规类型 银行法规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宁夏 发布日期 2001-10-1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银川市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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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0-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有关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银川市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免征税费的批复》(宁政函[2001]165号)精神,现将银川市商业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对银川市商业银行截止2000年底前形成的不良资产、在处置及经营时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地方性税收,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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