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沈国税流字[1998]215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1998-09-08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8-09-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8]104号)转发给你们,待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出台后,再行操作。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