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人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桂地税函[2002]406号 |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6 |
| 有效与否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02-11-13 |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国税函[20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需要自行印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