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2号(关于启用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2号 |
法规类型 | 海关法规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5-07-23 |
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分为普通货物用和汽车、摩托车用两种,样式分别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tif
2.车辆用《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ti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