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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沈国税流字[1998]171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1998-07-28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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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7-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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