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硝酸钾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55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2-07-29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
公告
二OO二年第55号
硝酸钾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为加强对进口硝酸钾(税号28342110)的统计和监测,自2002年8月1日起,硝酸钾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海关凭国家经贸委授权机构签发的《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办理验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OO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