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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重国税函[1997]7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1997-04-22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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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4-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9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征管、稽查工作中,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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