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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公安部关于对《关于港澳台人员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家属通知书如何送达的请示》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公法[1993]38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3-04-02

公安部关于对《关于港澳台人员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家属通知书如何送达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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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3-04-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北京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港澳台人员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家属通知书如何送达的请示》[京公法字(1993)1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的建议,即对港澳台人员(中国籍)在京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需要通知家属的,其家属通知书由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安部五局六处)代为发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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