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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湖南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国税局函第15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1996-10-23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湖南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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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10-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三大航空(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通 知》(国税函〔1996〕499号)精神,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南公司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所属企业,其1996、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在广州汇总缴纳。请通知企业所在地国税机关,对该企业按照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湘国税函〔1996〕03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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