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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非统配煤矿资源税税额的批复[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9]18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1999-04-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非统配煤矿资源税税额的批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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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4-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区非统配煤矿煤炭资源税税额的请示》(内地税发[1999]6号)收悉。关于你局为配合治理整顿小煤矿,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同意,拟调整你区非统配煤矿资源税税额的问题,经研究,同意你区自1999年6月1日起,将区内非统配煤矿煤炭资源税税额,在每吨原煤纳税额不超过1.5元的限额内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额度由你局根据各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及负担能力确定,并报总局备案。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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