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中国银行关于下发人民币长城卡异地大额转帐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中银卡[1995]2号
法规类型 银行法规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5-01-19

中国银行关于下发人民币长城卡异地大额转帐暂行办法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5-01-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分行,济南、浦东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国家及我行资金安全,总行对人民币长城卡异地大额转帐业务重新做了规定。现将人民币长城卡异地大额转帐暂行办法附后,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

人民币长城卡异地大额转帐暂行办法

    一、凡通过人民币长城卡异地转帐金额在1,000元以上,均视为大额转帐,应从严掌握。

    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不得叙做地大额转帐业务,500万元以下的按现行办法办理。

    三、严禁将转帐金额化整为零,授权金额每日每户累计不得超过500万元。

    四、转帐业务按1‰收取手续费,上不封顶,最低额为10元。

    本暂行办法于1995年2月15日生效。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