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221号)“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