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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新地税征字[1998]3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新疆 发布日期 1998-07-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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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7-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补充规定之一:

    一、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增加收入。加强税收征管,挖掘潜力,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确保完成税收任务,是依法治税的根本体现;开展对组织收入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新问题;同时,结合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工作,搞好税源调查,大力查补漏缴税款,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证的管理,完善防范措施。

    二、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税收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针对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税收问题,各地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调整和完善的建议并上报区局。在作出统一规定之前。各地不得超越权限自行制定税收政策。对当地制定的涉税规定,如有超越税收管理权限和违背国家统一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上报区局。要切实加强地方税收规章 、规范性文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备查备案工作。

    补充规定之二: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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