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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1995]31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1995-06-19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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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06-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统一在《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后,各旗县应及时将登记挂失的专用发票号码存入配备的查码器内,以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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