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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1]26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2001-07-29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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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7-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官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1]534号(以下简称《宣传提纲》)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立即组织税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并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纳税人做好有针对性的宣传。同时,将《宣传提纲》印发给有关领导、企业、单位和纳税人,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新《征管法》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纳税的观念,进一步做好新《征管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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