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重地税发[1997]359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7-11-17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