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重地税发[1997]289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7-09-17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3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