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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财税字[1995]90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1995-03-0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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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03-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处(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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