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表》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国税函发[1996]72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6 |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6-12-2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征税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表》式样及填写须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据此式样根据需要印发给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扣缴义务人。本表自1997年2月1日起使用。
附件: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