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陕财税[1998]1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0 |
有效与否 | 陕西 | 发布日期 | 1998-03-25 |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96]财税字018号)规定了对化肥、农药等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在1997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有些地方来电询问1998年如何执行,根据财政部[97]财税电字001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在没有新的政策规定之前,该项政策1998年继续执行。
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