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渝地税发[1999]332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9-10-12 |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1999]145号)、《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9]1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9年8月6日 国税发[1999]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总体要求是,“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现将总局制定的《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表:点击下载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