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税总函〔2018〕94号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8-02-27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的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
二、各省国家税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相关软件系统调试、基层业务人员培训、纳税人宣传辅导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知》的顺利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