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津国税流[2001]27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天津 | 发布日期 | 2001-05-14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