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法规库
课程安排
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地税系统部分微机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1999]13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1999-05-23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地税系统部分微机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9-05-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地税系统部分微机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