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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1998]327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1998-06-2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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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6-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8]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局要按照总局要求,切实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凡未建立稽查机构的地方,在九月底前建立起来;已建立的,按总局要求理顺机构职责,规范稽查工作程序,充实稽查人员,提高稽查队伍责任,落实办案经费,增加办案装备。

    二、当前要以总局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完善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检查、处罚力度,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三、在贯彻落实总局意见过程中,要紧密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解决具体问题,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七月三十一日前报告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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