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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147 发文文号 沪地税流[2003]4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3-01-08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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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1-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82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OO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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