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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1]23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2001-07-16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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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7-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366号)转发你们,并规定,我省新成立的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不足开支部分,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以上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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