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国税稽[2002]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2-01-20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自收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