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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国银行关于发送《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中银零[1998]2号
法规类型 银行法规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8-07-22

中国银行关于发送《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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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7-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的各项服务和功能,规范业务操作,加强统一管理,总行对在中银卡〔1998〕14号文中下发的原《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将新的《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送各行,请各行严格遵照执行,原暂行办法同时失效。随文发送《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和修改后的《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请一并遵照执行。本“办法”和“领用合约”由总行零售业务部负责解释。

    经总行授权开办“长城国际卡”业务的20家分行收到本办法后即可按本办法规定办理长城国际商务卡业务。其他分行若准备开办“长城国际卡”业务,必须按“办法”要求向总行零售业务部提出申请,经总行审批、授权后开办此项业务。有关开办长城国际卡业务时的几点要求仍按中银卡〔1998〕14号文执行。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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