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1991年至2001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部分文件的通知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深地税发[2003]162号 |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3-03-04 |
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1991年至2001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部分文件的通知》(粤地税办发[20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三月五日